附件4
太阳集团tyc5997校内勤工助学上岗协议
(校级用工部门)
甲方(用工部门):
乙方(上岗员工):
丙方(学 生 处):
为规范管理校内勤工助学活动,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、有序开展,保障用工部门、上岗员工、员工处三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在三方协商同意下订立本协议:
一、协议期限
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二、上岗内容和条件
1、甲方根据部门情况和有关政策,通过择优聘任、竞争上岗等方式,确定乙方工作岗位,其岗位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要求执行。
2、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岗位及要求,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,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用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,乙方有权提出异议并向丙方反映。
三、上岗纪律
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;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、用工部门的管理制度,积极做好工作。
四、上岗酬金发放
丙方将甲方每月底前上报的《太阳集团tyc5997勤工助学月度报表》汇总,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财务处办理上岗酬金发放手续。
五、终止解除上岗协议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协议一方可以解除协议:
(1)三方一致同意的;(2)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,以及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并经教育不改的;(3)甲方有以暴力、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、强迫劳动、侮辱人格、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;(4)丙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(寒、暑假除外);(5)经有关部门确认上岗安全、卫生条件恶劣的;(6)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六、违反协议责任
一方违反协议,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,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,按政策予以适当赔偿。
甲方(用工部门盖章): 乙方(签字):
丙方(员工处盖章):
年 月 日